离婚和无效之间的区别

法律图书馆里拿着文件说话的女人

人民图片社

法律上有两种选择离开婚姻:离婚和宣告无效,两者有一些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

从法律上讲,最大的区别包括获得离婚和无效所需的证据类型,以及每次判决对前配偶的义务。许多宗教也定义离婚和无效,法律裁决不一定要与宗教指定相一致。

离婚与无效

离婚和宣告婚姻无效之间最大的区别是离婚在法律上结束了婚姻有效的婚姻,而婚姻无效则正式宣告婚姻合法无效.

离婚:合法婚姻的解除、终止和结束。离婚结束了合法的婚姻,宣告夫妻双方再次单身。

废止:一种通过宣布婚姻无效而抹杀婚姻的法律裁决,这种结合在法律上永远无效。然而,即使婚姻被抹去,婚姻记录仍然存档。请注意,宗教废除不是民事婚姻的合法解除。

原因

追求一个完美的人生有不同的理由离婚反对废除。最核心的是,结束婚姻通常是因为夫妻一方或双方都想离开婚姻。

离婚,这是更常见的,是寻求当双方承认婚姻存在。当配偶一方或双方认为婚姻首先存在法律上无效的东西时,就要求宣告婚姻无效。

离婚

无过错离婚在每个州都是合法的,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需要证明配偶有过错,尽管有些离婚要求夫妻分居一段时间,然后双方都可以提出离婚。”“不可调和的分歧”经常被作为无过错离婚的理由。

过失离婚的常见理由包括通奸、监禁或遗弃。

不管是哪种类型,离婚的夫妇可能仍然有财产、财务、子女监护权等方面的纠纷,这些纠纷必须通过法庭命令解决。有过错的离婚会给没有过错的一方带来更大的和解。

废止

婚姻无效结束了一段至少一方认为不应该发生的婚姻。

如果婚姻发生在未知的事实,如秘密的孩子,甚至秘密的疾病,它可能是无效的。

如果婚姻一开始就不合法,婚姻无效也可以终止。如果重婚或乱伦等问题导致婚姻违法,这种情况可能会发生。

获得废除的法律依据因国家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原因:

  • 一方或双方被迫或被骗结婚。
  • 夫妻一方或双方因婚姻关系不能决定结婚精神残疾,药物,或酒精.
  • 一方或双方在结婚时已经结婚(重婚)。
  • 配偶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 这段婚姻是乱伦的。
  • 隐瞒吸毒、犯罪史等重大问题的

因为这些条件中的一个必须被满足才能被批准无效,它们是罕见的。

婚姻的长度

通常,人们认为一段非常短暂的婚姻可以因为持续时间短而以无效告终。然而,法律专家不同意。

虽然许多州在一段时间后不会批准废除婚姻,但并没有自动批准废除婚姻,因为这对夫妇希望在短时间后结束婚姻。婚姻仍然必须满足上述一个或多个条件才能被废除。

法律援助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两种解除婚姻的方式都相当复杂,需要花费昂贵和漫长的法律程序。两人的出发点都是一样的,一方或双方正式向法院提出离婚或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

如果双方都同意结束婚姻而没有太多的争议或分歧,那么离婚或废除婚姻也可以是简单和低成本的。

离婚或宣告无效后

在这两种解除婚姻的区别中:在婚姻无效后,婚姻被认为从未合法发生过。好像时间回到了婚前。

离婚后,夫妻双方可能仍对对方负有赡养、共同抚养子女、共有财产分割等义务。

资助

离婚后,夫妻双方通常有权获得一定年限的配偶赡养费、赡养费,或双方在婚姻期间获得的部分利润或财产。相反,在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况下,双方并不真正被视为有效配偶,也无权享有这些相同的权利。相反,他们会回到婚前的经济状况。

宗教规则

许多宗教都有关于离婚和废除婚姻的指导方针。通常情况下,许可是由宗教神职人员或书面准则。从你的宗教领袖那里获得废除或离婚的许可通常是一个完全独立于法律程序的过程。

你的宗教中关于离婚和婚姻无效的规则通常决定一方、双方或双方是否有权在宗教范围内或宗教仪式上再婚或参加宗教仪式。

法院可以考虑您的宗教婚姻状况,但在作出有关配偶赡养、财产纠纷或任何其他法律问题的裁决时,不必承认宗教决定。

无效与离婚的区别

废止 离婚
说明申请前所需的时间长度 立即允许 根据州的不同,最多可变化1-2年
婚姻是存在的 是的
被视为合法的儿童 是的 是的
财产分割 是的
赡养费 可能的
法律资格难 通常很低
特定理由 是的 否(无过错离婚)
婚姻状况结果 单身或未婚 离婚
需要证人和证据 是的 否(无过错离婚)

法律免责声明:本案文不应被视为法律意见。向熟悉婚姻家庭法和个人情况的律师咨询有关民事撤销的法律意见。

这页有用吗?
文章来源
万博手机官网Verywell Mind仅使用高质量的来源,包括同行评审的研究,来支持我们文章中的事实。阅读我们的编辑过程了解更多有关如何检查事实并保持内容准确、可靠和值得信赖的信息。
  1. 布林格MF,阿列克谢夫MV。恋爱欺诈:无效与离婚.欧洲法律经济学杂志。1995;2:45–62. 内政部:10.1007/BF01540823

  2. 明尼苏达州哈特曼。婚姻无效.政治学学士. 1969;383(1):89-100. 内政部:10.1177/000271626938300109

  3. 斯塔克B律师事务所。无过错离婚立法以来的配偶赡养:女性的小变化.Fam Court版次. 1989;27:59-70. doi:10.1111/j.174-1617.1989.tb01298.x

  4. Xu X,Bartkowski JP。再婚时机:宗教重要吗?.宗教. 2017;8(9):160. 内政部:10.3390/rel8090160

附加读数